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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解心结 孩子爸送来“迟到的抚养费”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0 17:14:00    

近日,在立山区人民法院出现了温情的一幕:被执行人也是孩子的爸爸张先生在信封上写下了充满父爱的祝福语:“学习进步”“金榜题名”,并主动履行未立案申请的抚养费16000元,祝福孩子健康成长。

原来,前年4月,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张先生(均化名)抚养费纠纷一案经审理后依法判决:被告给付原告抚养费16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张先生却迟迟未履行义务,李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并通过“总对总”网络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张先生名下财产,确认其名下有定期存款,额度已覆盖该案抚养费。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先生向其释法析理,告知其名下的定期存款一旦被强制执行,会造成利息损失等,张先生却始终不愿拿出抚养费。

执行干警不懈努力,反复沟通,从孩子教育成长角度出发,告诉张先生,强制执行会伤了与孩子的亲情,为避免二次伤害,希望其积极主动履行抚养费。

张先生这时才向执行干警说出了实情:原来他担心和前妻分开后难以探望孩子,出于对孩子的挂念,欲以不履行抚养费为由,达到多次与孩子相见的目的。执行干警表示,虽然可以理解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,但不能对抗法律,否则不仅会失去与孩子见面的机会,也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。张先生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进行了深刻反思,意识到自己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,及时纠正行为,将上述执行案件的抚养费16万元全部履行完毕。而且张先生还将前妻未申请执行的抚养费16000元也提前给付,该部分为申请人18周岁前的抚养费。

眼下,孩子正临近高考,为了让孩子安心复习,张先生将16000元一次性支付给孩子的母亲,并亲手写下祝福语,希望孩子努力学习,考入自己理想的学府。张先生和李女士也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衷心感谢,对善意执行的理念表示赞许。

执行不仅需要“力度”,有时还需要“温度”。在家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,不仅要实现案件的“执结”,也要打开当事人的“心结”。立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用“法”解决双方的纠纷,用“情”融化双方的矛盾,情法并举让家务事也能“案结”“事了”“人和”。全媒体记者 张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