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写作中,请示与报告的使用频率都很高。但往往“小白”们都常常把请示与报告混为一谈!请示与报告虽然有联系,但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。请示和报告虽然同属上行文种,但是二者具有明显的不同。不得将“报告”写成“请示”或将“请示”写成“报告”,也不得写成“请示报告”。“请示报告”是一个杜撰的混淆的文种概念。
请“关注”职场文书写作,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。
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差异有以下四个方面。
1.行文约束性不同。请示对上级机关具有强制回复的约束力,要求上级机关在接到请示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给予答复。报告一般不要求上级机关针对报告内容作出回复。
2.行文时间不同。请示是在事前行文,而报告是在事后行文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:请示具有“计划”性质,报告具有“总结”性质。
3.事项不同。请示只能一文一事,即写一个事项;而报告可以写一事,也可以写多事。请示的事项通常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无权或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;报告的事项则通常是自己职权范围内办理完毕的问题。
4.主送机关不同。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;而报告的主送机关可以是一个,也可以是多个。
今天就学习到这里。